中新网上海3月21日电上海官方日《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全文,明确四种情况需要取消账号。
其中,经批准在香港,澳门定居,或已取得港澳台居民身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的,必须取消在上海的永久居留权。新的账户管理规定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新的账户管理规定,有四个案件需要取消账户:一个是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或者宣告死亡;第二个是入伍的军队或入伍的军事院校;三是经批准在香港,澳门定居,或自行收购港澳台居民;第四,到国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
同时,公安派出所可以在拒绝取消账户或派出所后取消账户登记,取消账户账户。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5岁以下在中国出生,有中国国籍且居住在城市的儿童可以在永久性警察局申请出生登记该城市的祖父母或祖父母的住所位于。但是,如果其中一方父母目前是外国省或市的户口,则应与其他省市的户口报告出生登记。
父亲或母亲最初是该市的居民,由于居住国的原因而被取消了该市的永久居住地。如果您出生在台湾或国外,您尚未获得澳门或台湾居民身份或外国国籍。五岁以下的孩子在进入中国后居住在城市,持有中国护照,旅行证或出入境通行证,可以到这个城市的祖父母那里去。或祖父母居住的公安派出所的出生登记。但是,如果其中一方父母目前是外国省或市的户口,则应与其他省市的户口报告出生登记。 (李姝征)
编辑: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