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5日电25日,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保护海外华侨权益的报告。建议研究制定“海外华侨权益保护法”,并及时纳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计划。
4月2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徐有生就保护海外华侨权益作了报告。 (杜阳摄)
同日,国务院侨务办主任徐有生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保护海外华侨权益的情况。
报告指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保护海外华侨权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了华侨委员会负责海外华人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关于侨胞和华侨子女权益保护法”。 2006年,对“归侨,华侨子女权益保护法”进行了执法检查。积极推动。
“然而,没有具体的法律保护海外华侨权益,这限制了海外华侨权益保护的全面和深入发展。”徐有生指出,2015年和2016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将制定“保护海外华侨权益法”作为研究项目,海外华人办公室等部门开展了研究和示范等基础工作,各地制定了地方性法律法规,保护华侨的权益,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为保护海外华侨权益做出了贡献。
报告还指出,“华侨华人权益保护法”的制定,有利于形成保护海外华侨权益,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整体体制和机制保障。华侨华人到祖籍国,有利于适应越来越多的海外华人移民。趋势是加强移民产出的标准化管理,进一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4月2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徐有生就保护海外华侨权益作了报告。 (杜阳摄)
在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下一步工作安排中,报告指出将加强海外华人立法,促进改善。海外华人政策体系为保护华侨的权益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研究制定“海外华侨权益保护法”,修订“侨胞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完善外国人在华居住的法律法规;协调融合,维护华侨华人利益,进一步完善和完善华侨华人法律法规。
编辑:季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