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在线南昌3月22日(时间雨)2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省凤城市徐文俊等25人三人组织的组织,领导和参与情况作出二审公开判决省,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该判决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被告的亲属,受害者的亲属和一些人听取了判决。
2004年上半年,徐文君由于对分配的不满而停止了工作并开始与社会混在一起。他还聚集了丁涛,李晓春和尹伟开设水龙头和利润,并逐渐形成了由徐文君领导的邪恶团伙。 2005年底,徐文君将凤城的“大罗汉”作为华安,并通过开设,放高利贷和看获得了非法利益。 2008年6月,徐文君正式离开华安并成为“老板”。他开发了徐克,蔡英辉,张钊,肖一峰,李晓春,游龙兵,陈海波等组织成员,并逐渐形成了徐文君。许多人,稳定的成员,组织良好,层级组织的黑社会组织;后来依靠组织力量,用暴力和强制手段进行,,等股权,以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维护组织的生存,发展,加强和支持非法和犯罪活动。例如,该组织购买车辆,刀具和其他犯罪工具;将工资分配给组织成员,或“红色”;为该组织成员提供住宿和生活费用。该组织竞争势力范围,支配一方,并系统地实施故意谋杀,故意伤害,聚会,争抢麻烦,,开设,强迫交易,非法持枪,故意破坏财产,帮助销毁证据,窝藏,共有31项犯罪行为,如他人滥用毒品,20起违法行为,1人死亡,3人重伤,8人轻伤,10人轻伤;物业损失价值超过54,000元;在凤城市的新城和郊区,凤城人聚集的外国砸,开设,干预管桩行业,欺凌和破坏群众,给当地业和管桩带来不良社会影响工业,严重破坏了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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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昌,3月22日(十堰)2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省凤城市组织,领导和参与类似黑社会组织的25人进行了二审公开判决。吸引了很多社会关注。它裁定应该驳回上诉,保留原判。被告亲属,遇难者亲属和部分群众参加了判刑。
2004年上半年,徐文君由于对分配不满而停止了工资并留任,并开始与社会混在一起。他聚集了丁涛,李小春和尹伟设立以赚取利润,逐渐形成了以徐文君为首的邪恶组织。 2005年底,徐文俊投资了凤城市的“大罗汉”任华安,并通过开设,贷款高利贷和看获得了非法利润。 2008年6月,徐文君正式离开任华安,成为他自己的“老大”。他开发了徐克,蔡南辉,张钊,肖一峰,李晓春,游龙兵,陈海波等组织成员,逐渐形成了以徐文俊为首的三合会式组织,骨干成员稳定,组织严密,层次分明。后来,依靠组织力量,利用暴力和胁迫来,勒索和分享等,抓住巨大的经济利益,并维护组织的生存,发展,成长和支持非法和犯罪活动。如为组织购买车辆,刀具和其他犯罪工具;支付工资给组织成员,或“红色”;为该组织成员提供住宿和生活费用,共同生活和生活。为了争夺势力范围并统治一方,该组织组织了31项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集和战斗,挑起事故,,开设,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故意破坏财产,协助摧毁证据,窝藏和托管他人吸毒,以及20项非法行为。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8人轻伤,10人轻伤;破坏财产价值54000多元;在凤城的新城区,郊区和丰城人聚集的,,开设,携手打桩,压迫和伤害群众,造成当地业的不良社会,股份制管理业。这种影响严重破坏了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和组织黑社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搜集犯罪罪,查处麻烦罪,罪,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占有罪,枪支罪,蓄意破坏财产犯罪,窝藏犯罪,允许他人吸毒,惩罚若干罪行,判处被告人徐文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所有个人财产。徐克,陈海波,尤龙兵等2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减刑,终身监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罚款。在一审判决宣告后,徐文君和其他被告拒绝接受上诉。
审理此案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判决中发现的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判决准确,量刑合理,审判程序合法,以上做出了裁决。
(编辑: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