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 平福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福南路,高站东路,依依路等10个道路建设项目已经制定并修订[2019] 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具有招标条件,资金自筹,项目建设现已公开招标。
2,项目位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22414万元,其中平福南路2081米* 48米;高站东路(奥中段)868米* 40米;高站东路(天中湖段)822米* 30米;景县路564米* 30米;香龙西路460米* 20米;依依路496米* 26米;尚贤路717米* 48米;进贤路460米* 26米;兴业北路324.8米* 30米;铜锣湾道540米* 31米。
第三,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等(含)资格。
3.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聘项目经理:合格注册建筑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资质,安全生产评估证书(安全B证书),无在建工程。
5.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市)工程师及以上证书。
6.建议派出八名主要成员(市政建筑工人,市政质量人员,安全人员,材料工人,劳动者,技工,标准人员,信息工作者)的有效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安全评估证书。为安全主任(考试C证书)。
7,提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8名主要员工的劳动合同,以及本单位过去六个月(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签发的社会保障金证明或者社会保障金证明。当地社会保障部门。 。
8.该项目不接受联合招标。
9,其他省份的投标人应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办公室”提交投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 2017年第14号)登记本项目个别项目有效企业信息登记和招标登记的公开信息。如果没有申请,则不允许参加投标(以上述在线相关的宣传截图标注单位的公章)。
10,投标人未在投标开标之日起36个月内(包括投标日)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投标人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盖章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
十一,投标人(或者财团成员)在开标之日(包括开标之日)之前不受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约束,并对该地区实施行政处罚。并在限期内发行加盖印花的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12.投标开标之日起36个月内(包括开标日期),投标人未发生房屋及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通知的招标,招标,欺诈,项目转让或者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分包问题附有一份承诺书,上面印有该单位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13.投标人(如果是财团,财团各方)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值得信任的执法人员,重大税务违规案件清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和不值得信赖的清单,业务操作例外清单,提供网站截图,截图时间在开标前一个月内有效(删除除外)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信息)。
四,收购招标文件:该项目有资格进行审判后审查。从2019年5月10日到2019年5月20日,招标资料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30日9:30,在平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经济贸易大厦)。 招标人不接受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6,招标公告还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发布。这些变化和问答在线发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单位: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电话:0799-6791792
监管机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公室 电话 0799-6797587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理办公室 电话:0799-6761376
代理:萍乡嘉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99-676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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