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4月9日电根据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网站上的信息,4月8日,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在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公众出国留学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鉴于当前疫情和全国公办学校学生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目前在俄罗斯境内并应返回中国的国家公派留学生(包括因疫情等原因被延期的留学生),如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返回中国,其出国留学期限统一延长至6月30日。公派留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6月30日前回国,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回国手续。在俄罗斯延长期内,将根据现行标准提供生活费用奖学金。
2.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1月28日发布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国内度假、会议等回国的留学生。因疫情暂时无法返回俄罗斯,建议与俄罗斯留学单位妥善沟通,安排好返回时间。在国内期间,通常计算出国留学的时间,奖学金的生活费通常从1月20日至3月31日分配(暂定)。如果他们在3月31日之后仍未回国,那么从4月1日起,他们的出国学习期将被中止,奖学金的生活费也将被中止。返回俄罗斯并向其大使馆或领事馆报告后,将从返回该国之日起恢复。
未办完休假手续的,可以办理休假手续。经批准后,奖学金将根据通知发放。没有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奖学金将被暂停。
3.目前,在俄罗斯学习的学生在完成学业回国之前,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奖学金结算和颁发回国证书的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回国者,需办理休假手续,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相关材料,然后办理奖学金结算和颁发回国证书手续。回国期间奖学金将暂停发放。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俄罗斯大使馆联系。
俄罗斯大使馆教育处:007-499-9518414
俄罗斯大使馆领事保护和协助:007-499-9518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