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瑞昌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文件的精神和法律规定,并对疫情防控和医院检察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重点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关于全面推进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的重要讲话。组织研究了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一系列防疫时期依法办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疫情防控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处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整体稳定。
总检察长彭文忠已经安排了当前的工作,重点是预防和控制疫情,以及检察官和调查人员处理案件。在做好出入境人员体温登记、测量、办公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确保医院防疫安全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人员积极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和企业复工生产,为全市防疫工作大局贡献力量。要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在防疫和控制的特殊时期,严格依法办案。要把重点放在处理疫情案件、打击犯罪、消除罪恶上,把检察工作落实到监管场所,真正把检察工作纳入正轨,维护社会整体稳定。
会议还对姜金河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警示教育。与会者结合自身实际,讨论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总结,一致认为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纪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作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检察权使用观,秉公执法,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尤为重要。(何祖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