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
《乐园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乐园乡委员会 乐园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6日
乐园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8月26日印发
乐园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和《九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等文件精神,根据《瑞昌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的要求,为建立健全河湖库管理保护体制机制,保护好乐园乡的青山绿水,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大升级”,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乡境内河库(含水库、灌溉渠道,下同)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乡境内水域均实施河长制。其中包括:已注册登记的三座水库(小(2)型);灌溉渠道,建立河(库)名录。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河湖自然规律,依法保护、科学利用,保障河湖健康;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
四、主要目标
(一)到2017年6月底前,进一步完善河湖、小(2)型以上水库、灌溉渠湖,覆盖至乡、村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全乡全面推行河长制。
(二)到2020年,基本建立绿色产业体系,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1.1%,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非法捕捞等现象——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五、组织体系
1.构建乡村两级河长组织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
按区域,乡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
按流域,设立河流河长。桥棚村河段、庄岸村河段、高塘村河段、北畈村河段、南庄村河段、南北港村河段、张坊干流河段设立乡河长,其中:桥棚村河段乡级河长由乡副书记担任,庄岸村河段乡级河长由乡人武部长担任,高塘村河段乡级河长由乡政协联络处主任担任,北畈村河段乡级河长由乡纪委书记担任,南庄村河段乡级河长由乡长担任,南北港村河段乡级河长由常务副乡长担任,张坊村河段乡级河长由副乡长担任。河流所经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设立村河长,由各村支书担任;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集镇由南庄村委会落实专管人员。各站所办各相关的负责人按照乡党委、政府统一安排负责联络有关的村组,并协助乡级河长开展河湖保护工作。
设立河乐园乡河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水务站,办公室主任由乡主管水利工作的同志担任,各站所办相关负责人为组成人员。
2.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乡党政办、乡农办、 乡财政所、乡交通站、乡城建办、乡农技站、乡林业站、乡水务站、肇陈国土资源分局、乡地灾办、乐园学校、乡卫生院、肇陈派出所等为河长制乡级责任单位。乡级各责任单位要在乡级河长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库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
乡级单位确定1名副职领导为责任人、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名单报乡河长办备案。
乡、村河长名单在政府网站公布。
六、职责分工
1.河长职责。乡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河长办公室主任协助乡总河长、副总河长日常工作,负责本级河长相关协调工作,指挥调度本级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村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主要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湖、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2.乡河长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
3.乡级责任单位职责。
(1)乡党政办负责将河长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负责组织河库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2)乡农办负责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有关政策、工作方案,牵头做好省市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库保洁。
(3)乡财政所负责落实乡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湖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负责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水域、岸线、等自然资源资产纳入审计内容。
(4)乡交通站负责监管和打击非法的路段运输。
(5)乡城建办负责集镇建成区范围内由建设系统管理的水域环境治理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规划和布局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调查、查处侵占蓝线建设项目;负责河库堤防、涂滩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及违法填埋河湖。
(6)乡农技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防治工作,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治理。
(7)乡林业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库沿岸绿化和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8)乡水务站负责承担乡河长办公室具体工作,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利工程建设、河道管理与保护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全乡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负责监管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岸线整治工作。
(9)肇陈国土资分局负责协调河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10)乡地灾办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
(11)乐园学校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库保护教育活动。
(12)乡卫生院负责指导和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卫生改厕。
(13)肇陈派出所负责全市水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实施。
七、实施步骤
(一)2017年6月底前,全乡所有水域均实施河长制,建立覆盖至乡、村的河长制组织体系。
2017年6月底前,完成本乡河流或河段《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方案编制并启动治理工作。开展河湖情况调查摸底,形成“一河一档”、落实“一河一策”、深入推进清河行动。
2017年7月底前完善河长制工作机构的组建,确保专人专职开展河长制工作。
2017年12月底前,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非法捕捞等现象基本遏制,与河长制实施前对比河情河貌、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堤岸干净整洁、河水畅通清澈。
(二)2018年12月,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建成集水安全、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于一体示范流域,河湖管护水平进一步提高,民众水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
(三)到2020年,基本建立绿色产业体系,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八、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域和饮用水取水点保护。加强环境保护,划定全乡禁止开发范围,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禁止在饮用水取水点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强化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乡直单位的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
(三)配合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配合市水利局对全乡的水量水质水环境进行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四)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农村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大力保护好水生生物资源,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因地制宜活化、连通河湖库水系,科学制定小型水库调度方案,保证河流合理流量、水库合理水位,保证河库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
(五)加强水域岸线及河道采砂群众监管。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保护好水域岸线,严格督促涉河建设项目业主履行报批程序,对未获得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不让其开工建设,并报告给有关部门和上级河长办处理。加强河道采砂群众监管,对河道非法采砂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河道采砂主管机关及上级河长办。
(六)加强灌溉渠道管理。要把灌溉渠道当河道一样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完善灌溉渠道管理制度,管理好、维护好、使用好灌溉渠道工程及其设施。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渠堤和毁坏建筑物的行为,保障灌溉渠道效益的发挥和永续利用。加强水资源管理。充分保障灌区生活、生产和生态水量需求;切实保护好灌溉渠道水质,禁止向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水,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强化节水管理,采取综合措施推进农业、工业及生活节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七)加强行政监管。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加强河库水域巡查保洁及水工程的维修养护。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河库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协助配合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要把推行河长制、保护河库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完善本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发挥群众监督重要作用,形成河湖保护管理的合力。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乡河长负责牵头召集河长办公室和责任单位,协调解决河湖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乡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湖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建立健全各部门涉及河湖日常管理的专业机构,落实保护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
(二)强化考核问责
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入乡对村年终考评,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资金保障
按照资金使用方向,乡相关部门通过整合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河库管理与保护投入。
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河湖巡查保洁、小型水利工程等日常管养经费。逐步增加乡域内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治理与保护。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村要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年度工作任务、河库保护突出问题以及群众举报问题为重点,开展检查督促工作。乡河长办将组织乡属有关责任部门定期对各村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向乡河长通报,并抄送市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
(五)强化宣传
各村(居)、乡直单位要广泛宣传河湖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湖显要位置中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河湖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河湖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乡级总河长及乡级负责河流河长名单
附件
乡级总河长及乡级负责河流河长
名 单
一、乡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乡总河长:乡党委书记 陈 朋
乡副总河长:乡政府乡长 黄龙脉
二、村级负责河流河长名单
流域 | 乡级河长 | 河长 | 名单 | 乐园河 (含水库、灌溉渠道) | 乡长 | 乐园河桥棚村段(邢家水库、灌溉渠道) | (柯传宇)村支书 | 乐园河庄岸村段(灌溉沟渠) | (邹志峰)村支书 | 乐园河高塘村段(灌溉沟渠) | (柯遐中)村支书 | 乐园河北畈村段(灌溉沟渠) | (柯传利)村支书 | 乐园河南庄村段(朱氏坑水库、灌溉渠道) | (柯睦贤)村支书 | 乐园河南北港村段(灌溉沟渠) | (柯愈平)村支书 | 乐园河张坊村段(桂花水库、灌溉渠道) | (柯于平)村支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