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分析了当前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下一步的研究和部署。市委书记郭晓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琦;市领导朱法平,梁少卿,陈军,于平,胡定文,程世贵,邹建波,谭太军,齐永军,柯俊军出席了会议。
郭晓云在会上发言。他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的期待,也是“美丽瑞昌”建设的意义。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党委和政府的责任。近年来,该市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目前该市面临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非常严峻。全市各级部门要提高认识,着眼瑞昌未来发展,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行动,营造实际行动的良好生态环境。
郭晓云强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是实施。城市所有部门都必须提高工作标准,更高的职位,更严格的标准和更实际的措施。有必要改变工作方式,变得被动。有关成员单位应当纠正责任,明确责任,主张任务,完善措施。同时,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纠正活动,确保现场所有问题得到纠正。各部门负责人和牵头单位要加强监督和落实,确保全市各行各业的环保问题得到落实和纠正。有关领导和所有成员单位必须了解所有问题,在整改过程中做好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好坚定不移的毅力,永不放弃,纠正环境问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活跃,滞销,不现实,无效的部门和干部必须认真负责。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关于调整瑞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十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的的通知》《瑞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瑞昌市污染防治攻坚七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关于成立瑞昌市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十个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等等。
会议还发布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问题。
据报道,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重董事”,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拥有10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包括绿色发展,自然资源保护和城市污染防治。相应行业和领域的领导者是第一批通过专业和子领域促进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主管。工作。 (陈娜)
信息来源:瑞昌报责任编辑: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