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丰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项目道路工程设计
补充通知(3)
夏丰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项目道路工程设计公告于2018年12月5日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设计单位资格等级要求:具有[市级公共等级B](含)及以上设计资格。
现改为:市政工业(道路工程,供水和排水工程)B级及以上的设计资格。
2.其他说明:项目投资设计人员名单(包括性别,年龄,职位,职称等):设计师的职称证书;邮寄证书的副本。
现改为:投资项目的设计师名单(包括性别,年龄,职位,职称等):设计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设计方案,但不是评估的因素。
4,本项目招标单位在参加招标会前,可以将押金转入投标人指定账户。
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查和开卷。开标时,招标单位应当提供纸质招标的招标文件,每一对招标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应当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密封袋中。投标人的姓名和项目名称应在所有信封的封面上标明,开口时间不得在开放时间之前打开。应在所有信封上注明投标人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所有密封袋密封均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接缝处加盖公章(或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律师)。
6,投标人应参照招标文件的组成填写招标文件。如果相关内容不够,投标人应自行补充投标。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饶市广丰区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