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瑞昌市税务局一直坚持以促进合法税收建设作为提高税收遵从性的交换条件。不断规范税收执法流程,继续开展“便民治税春风行动”,为依法治税和便民服务找到立足点和出发点,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和谐、共赢的税收法律环境。
标准化税务检查。局科学安排年度税务检查抽查工作计划和方案,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执法的随意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推动、江西省税务局风险管理部门筛选的案件来源线索,本行认真分析线索数据,实施分类账管理、项目系统评估和问责,注重“链、序、导”提高攻击准确性。对符合“黑名单”联合惩戒条件的企业进行查处,及时进入“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披露信息系统”,推动省级联合惩戒成员单位,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有效发挥威慑作用,为依法纳税建立良好的指导。
优化发票服务。我局将取消甲、乙、丙三级税收抵免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便利措施的实施范围扩大到甲、乙、丙三级税收抵免纳税人。我局将代表普通增值税发票试行“网上申请、网上纳税、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模式。扩大不同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试点范围。推进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探索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发票试点项目。优化新旧增值税发票核对流程。对于收到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我们将逐步取消已经开具发票的纸质材料的提交。
简化跨境检查。取消跨地区涉税事项检查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税务机关不再按180天为检验管理设定固定有效期。相反,有效期将是跨区域业务合同的执行期。如合同延期,纳税人可向营业地或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延长检验管理有效期,以实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电子化发布、信息传递和后续管理。(刘庆龙、范晓彤)
投稿:瑞昌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