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华人网2月29日电据美国华人网报道,当地时间2月25日,美国司法部要求联邦上诉法院撤销2014年学生公平录取组织对哈佛大学歧视亚洲申请者的判决。2019年10月,波士顿联邦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哈佛的裁决。该案的法官认为,哈佛在录取过程中没有歧视亚洲申请者。
公平录取组织提交上诉书一周后,司法部助理律师埃里克·德莱班和其他三名官员一起向联邦上诉法院提交了一份法院摘要,以支持原告的公平录取组织。
摘要说波士顿联邦法院的法官在决定是否在录取过程中使用种族因素时没有严格审查哈佛大学。此外,该摘要还支持学生公平录取组织的指控,即哈佛在录取中实行“种族平衡”,并系统地惩罚亚洲申请者。
司法部认为哈佛在录取过程中大量使用种族因素违反了民权法和最高法院的判例。
虽然最高法院表示接受联邦资金的大学可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考虑种族因素,但法院发现哈佛在许多方面考虑了种族因素,以实现“种族平衡”。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西班牙裔学生和超过一半的非裔美国学生不应该被录取,这些学生是在“牺牲”亚裔学生的基础上被录取的。即便如此,法官裁定哈佛并不歧视亚洲学生。
摘要指出,哈佛大学对亚洲学生的“个人得分”往往低于其他种族群体,例如认为亚洲学生与其他种族群体相比不诚实、不自信、不具领导能力。哈佛的这些结论没有解释原因,所以司法部敦促法院驳回先前的判决。
司法部官员还表示,司法部对此案感兴趣,因为司法部负责打击歧视和审查接受联邦政府资助的组织。联邦政府要求任何公共住宅、场所、投票、教育和职业都禁止种族歧视。美国政府每年将拨出数十亿美元的联邦支持基金,因此联邦政府必须确保接受援助的人不会参与种族歧视。
哈佛每年获得数百万联邦拨款,并同意遵守民权法,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和国籍对任何人进行种族歧视。目前,司法部仍在调查哈佛是否涉嫌歧视。
除司法部外,包括亚洲教育联盟在内的300多个亚洲组织也提交了支持公平录取学生的组织摘要。
哈佛需要在5月14日前提交上诉摘要。(周莉)